預告本處及所屬工程總隊新進職員(工)甄試修訂應試科目,並自114年起適用。
因應本處營運及業務需求,修訂企業管理類科之列考專業科目,為利應考人及早因應準備,並使考試順利進行,於今日(9月10日)特此公告,修訂內容如下: ㄧ、共同科目: 國文、英文及自來水法規 ㄧ、共同科目: 國文、英文及自來水法規 二、專業科目一: 自來水營業管理 二、專業科目一: 自來水營業管理 三、專業科目二: 管理學實務及統計運用 三、專業科目二: 管理學、會計學、經濟學及統計學現行規定修正規定
因應本處營運及業務需求,修訂企業管理類科之列考專業科目,為利應考人及早因應準備,並使考試順利進行,於今日(9月10日)特此公告,修訂內容如下: ㄧ、共同科目: 國文、英文及自來水法規 ㄧ、共同科目: 國文、英文及自來水法規 二、專業科目一: 自來水營業管理 二、專業科目一: 自來水營業管理 三、專業科目二: 管理學實務及統計運用 三、專業科目二: 管理學、會計學、經濟學及統計學現行規定修正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