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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過戶申請",
    "BlockText": "網路申辦自然人 組織用戶檔案下載自然人 組織用戶項目名稱過戶申請（自然人）應備證件1. 各項服務異動申請書(含審閱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2. 水費單據。3. 請檢附身分證明文件；網路申辦可使用MOICA（自然人憑證）。4. 申請人證明文件或登記資料非設於用水地址者，應提供用水佐證資料。5. 委託申辦過戶者，除檢附前述應備文件外，需填具委託欄位資料及檢附代辦人身分證明文件。6. 申請建物整批過戶：請檢附建物申請整批過戶申請書，經各住戶同意後，免附各住戶身分證明文件。申請方式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傳真申辦、電話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繳費方式■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nbsp;處理時限1. 一般申辦(非網路)：(1小時)2. 網路申辦：1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3. 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法規依據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承辦單位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客服中心暨各營業分處服務櫃檯備註1. 用戶申請過戶時，應先經前用戶簽章同意，並繳清用水期間應繳各項費用；如有違反本處營業章程經執行停水者，不得申請過戶。用戶如無法取得前用戶簽章，得單獨申請，但前用戶於6個月內提出異議時，本處得取消後用戶之變更，變更後取消前已發生之欠費，後用戶應予清繳。後用戶不願依前2項方式辦理者，得核計費用並另訂用水服務契約。2. 郵寄、傳真申請書請蓋妥印章或簽名。3. 電話過戶僅受理用水種別為A（一般戶）、I（營業戶），且需過戶為A之一般用戶，請先備妥近期水單並至本處網站詳閱「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項目名稱過戶申請（組織用戶）應備證件1.各項服務異動申請書(含審閱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2.水費單據。3.類別：(1)已辦理商工登記：由本處至主管機關網站查核相關登記資料無誤後受理；網路申辦可使用MOEACA（工商憑證）。(2)未辦理商工登記：檢附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資料；網路申辦可使用XCA（組織及團體憑證）。4.申請人證明文件或登記資料非設於用水地址者，應提供用水佐證資料。5.委託申辦過戶者，除檢附前述應備文件外，需填具委託欄位資料及檢附代辦人身分證明文件。申請方式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 郵寄申辦、傳真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繳費方式■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提供網路繳費方式□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處理時效1. 一般申辦(非網路)：(1小時)2. 網路申辦：1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3. 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法規依據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承辦單位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客服中心暨各營業分處服務櫃檯備註1.用戶申請過戶時，應先經前用戶簽章同意，並繳清用水期間應繳各項費用；如有違反本處營業章程經執行停水者，不得申請過戶。用戶如無法取得前用戶簽章，得單獨申請，但前用戶於6個月內提出異議時，本處得取消後用戶之變更，變更後取消前已發生之欠費，後用戶應予清繳。後用戶不願依前2項方式辦理者，得核計費用並另訂用水服務契約。2.郵寄、 傳真申請書請蓋妥組織及負責人印章。",
    "ModifyDate": "Wed, 30 Jul 2025 07:31:27 G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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