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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115年新進職員(工)甄試結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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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隊115年新進職員(工)甄試錄取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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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115年新進職員(工)甄試公告",
    "內容": "&nbsp; 壹、報名資訊一、報名日期：115年3月20日（星期五）10：00起至同年3月29日（星期日）17：00止。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於115年3月6日建置於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網站「資訊公開/新進人員甄試專區」及報名網站，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三、甄試類科、職稱、錄取名額及考試科目（各類科報考資格條件請詳見簡章）：&nbsp;&nbsp;&nbsp;（一）土木工程（四級工程師），正取2人、備取2人：1.第一試：(1)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及自來水法規(2)&nbsp;專業科目一：土木工程【含工程力學（包括材料力學）、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測量學、結構學、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等】(3)&nbsp;專業科目二：自來水工程2.第二試：口試&nbsp;&nbsp;（二）土木工程（助理工程師），正取4人、備取10人：1.第一試：(1)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及自來水法規(2)&nbsp;專業科目一：土木工程【含工程力學（包括材料力學）、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測量學、結構學、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等】(3)&nbsp;專業科目二：自來水工程2.第二試：口試&nbsp;&nbsp;（三）機電工程（助理工程師），正取3人、備取6人：1.第一試：(1)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及自來水法規(2)&nbsp;專業科目一：基本電學(3)&nbsp;專業科目二：電工原理2.第二試：口試&nbsp;&nbsp;（四）企業管理（助理管理師），正取5人、備取12人：1.第一試：(1)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及自來水法規(2) 專業科目一：自來水營業管理(3)&nbsp;專業科目二：管理學、會計學、經濟學及統計學2.第二試：口試&nbsp;&nbsp;（五）資訊處理（硬體）（助理管理師），正取2人、備取8人：1.第一試：(1) 專業科目一：計算機概論（含硬體及軟體）、資訊管理(2) 專業科目二：電腦網路、資通安全2.第二試：口試&nbsp;（六）土木類技術士，正取7名、備取14名：1.第一試：(1) 共同科目：電腦概論、自來水法（含施行細則）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2) 專業科目：高中（職）土木及水管埋設施工、高中（職）配管裝修、配管與儀器操作原理2.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nbsp;&nbsp;（八）一般類技術士-限身心障礙人員報考，正取3名、備取7名：1.第一試：共同科目：電腦概論、自來水法（含施行細則）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2.第二試：口試&nbsp; 貳、考試資訊一、筆試日期：115年4月11日（星期六）二、筆試地點：僅設臺北市考區&nbsp; &nbsp; &nbsp; &nbsp;（試場詳細地址將公告於報名網站）三、口試/體能測驗日期：115年5月9日（星期六）四、口試/體能測驗地點：僅設臺北市考區&nbsp; &nbsp; &nbsp; &nbsp;（試場詳細地址將公告於報名網站）&nbsp;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是一個充滿健康活力、彼此激勵共同成長的團隊，竭誠歡迎符合甄試簡章所定甄試專長類科之報名資格條件者，請逕至報名網站上網查閱甄試資訊及登錄報考，共同加入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的工作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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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115年新進職員甄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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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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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預告本處及所屬工程總隊新進職員（工）甄試增訂「報名費減半優惠之對象」及修訂「工員—技術士第二試體能測驗項目」，並自114年7月1日起適用。",
    "內容": "為減輕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報考人應試費用負擔，及修訂「工員&mdash;技術士」第二試體能測驗項目，以利應考人及早因應準備，並使考試順利進行，於今日（6月10日）特此公告，修訂內容如下：一、報名費減半優惠之對象增訂「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者」：(一)現行規定：報名費用新臺幣1,000元整（不含繳款手續費），具原住民族或身心障礙身分報考人之報名費減半優惠。(二)修正規定：報名費用新臺幣1,000元整（不含繳款手續費），具原住民族、身心障礙、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報考人之報名費減半優惠。&nbsp;二、工員&mdash;技術士第二試體能測驗項目修訂為「負重25公斤重物行走50公尺」：(一)現行規定：1.體能測驗未達合格標準者，不予錄取。2.體能測驗項目「健力」及「600公尺跑走」兩項，測試方式如下：體能測驗任何一個項目未達合格標準者，不予錄取&nbsp;測驗項目施測內容合格標準健力壺鈴硬舉1.以40公斤壺鈴為測試工具。2.依硬舉動作，雙手持壺鈴回到站姿後，持續支撐至指定秒數。3.測試過程中如有下列情形，停止計算秒數，並以停止計算之秒數作為本項施測成績：(1)壺鈴著地。(2)背或膝蓋彎曲未站直。男性：站直後支撐秒數達15.00秒(含)以上。女性：站直後支撐秒數達8.00秒(含)以上。600公尺跑走徒手跑走男性：3分鐘以內完成。女性：3分30秒以內完成。(二)修正規定：1.體能測驗未達合格標準者，不予錄取。2.體能測驗項目「負重25公斤重物行走50公尺」，測試方式如下：體能測驗任何一個項目未達合格標準者，不予錄取&nbsp;&nbsp;測驗項目施測內容合格標準負重25公斤重物行走50公尺1.肩扛(或手抱)25公斤重物，行走50公尺(直線25公尺越過折返點返回)。2.體能測驗時，應考人應穿戴護膝、護肘、手套。3.測試過程中如需休息，可將重物放於地面，但時間仍照算。男性：28秒(含)以內完成。女性：30秒(含)以內完成。備註：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1. 未依規定繞過折返點。2. 將重物拖行、滾動等非適當之動作。3. 行走時間超過合格標準。※參加體能測驗時，須穿著運動服(或輕便服裝)及運動鞋，不得以赤腳應考；若需穿戴非現場提供之護具，應於測驗當日繳交醫生開具之醫療證明，方可穿戴自行準備之護具應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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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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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預告本處及所屬工程總隊新進職員(工)甄試修訂應試科目，並自114年起適用。",
    "內容": "因應本處營運及業務需求，修訂企業管理類科之列考專業科目，為利應考人及早因應準備，並使考試順利進行，於今日（9月10日）特此公告，修訂內容如下：企業管理類科應試科目現行規定修正規定ㄧ、共同科目：國文、英文及自來水法規【筆試總成績權重30%】ㄧ、共同科目：國文、英文及自來水法規【筆試總成績權重30%】二、專業科目一：自來水營業管理【筆試總成績權重35%】二、專業科目一：自來水營業管理【筆試總成績權重35%】三、專業科目二：管理學實務及統計運用【筆試總成績權重35%】三、專業科目二：管理學、會計學、經濟學及統計學【筆試總成績權重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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