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收取之法源依據為何?如何計算?
2. 本處分別受臺北市政府及新北市政府委託代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2) 新北市係由下水道管理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以下簡稱水利局),依據「下水道法」及「新北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規定,按照下水道接管進度檢送名冊,委託本處隨水費依每月用水量代徵;其單價由水利局依前揭自治條例所訂公式及污水下水道用戶種類分別計算,報經市政府核准後公告,目前每度用水代徵5元;中低收入戶每度用水代徵1.5元;低收入戶免徵。
3. 計算方式:
污水下水道使用費=總用水度數(實際用水度數+分攤總表差額)* 代徵費用
4. 若您尚有其他下水道相關問題,請依用水地址洽相關單位查詢:
(1) 臺北市用戶請洽詢衛工處(地址: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電話:02-25973183分機113、115、188)或參考該處網站,如欲查詢貴戶是否已接管,請至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收費地區查詢。
(2) 新北市用戶請洽詢水利局永和營運中心(地址:新北市永和區保順路 8 號 電話:0800-230-001)或參考該局網站,如欲查詢貴戶是否已接管,請至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查詢網頁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