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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05-31

    1.本處簡訊自112年11月30日起已全面介接數位發展部「111政府專屬短碼簡訊平臺」 並將開頭署名統一為「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提醒民眾收到,催繳簡訊請先確認代表號為111及署名。

    2.催繳簡訊提供該地址專屬網址,網址首段https://pay.taipei/」,若網址首段不正確,切勿點擊!

    3.點擊後將導向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pay.taipei),如點擊後非本府智慧支付平台,切勿繳費!

    如有任何問題,請來電本處24小時客服專線02-87335678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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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繳費頁面
    • 112-07-28

    請點相關連結

    • 112-03-15

    您可點選簡訊帳單內之「繳費金額明細」,至本處網站進行查詢。

    • 112-03-15

    1.首次申辦簡訊帳單後未收到帳單,請先確認您於本處登記之手機號碼是否正確。

    2.如欲補發帳單,可使用本處水妞智能客服申請補發,或來電本處客服02-87335678,由專人為您辦理,將於次日發送至您的手機。

    • 112-03-15

    申請簡訊帳單每期水費折抵3元,若搭配行動支付繳費,下期水費折抵10元。

    • 112-03-15

    帳單計費完妥次日即發送簡訊帳單,立即獲知水費相關訊息。

    • 112-03-15

    可使用本處水妞智能客服申請補發,或來電本處客服02-87335678,由專人為您辦理,將於次日發送至您的手機。

    • 112-03-15

    開啟簡訊帳單需連線網路才能開啟。

    • 112-03-15

    1.若您已於第三方支付業者端綁定「手機條碼」,使用該第三方支付繳費,水費發票將於銷帳後自動儲存至您於業者端綁定之「手機條碼」。若未於第三方支付業者端綁定「手機條碼」,將另以簡訊發送繳費憑證。

    2.若使用「條碼繳費」,已於簡訊帳單內提供發票載具號碼,臨櫃繳款3個工作日後,可至本處網站「發票查詢/歸戶」輸入載具號碼查詢發票資訊。載具號碼為統一發票開獎後,用戶查詢及列印中獎發票之唯一依據,遺失或刪除無法補發,請妥善保存,以維護兌獎權益。

    • 112-03-15

    請至本處官網首頁「電子(簡訊)帳單省10元>立即申辦」,重新設定手機號碼。輸入水號通過驗證後,填妥申請人姓名及手機號碼,申辦成功後即可於下期收到簡訊帳單。

    • 113-01-23

    辛亥水安停車場位於大安區長興街131號(辛亥路3段與芳蘭路交接處);採24小時開放營業,現場可使用現金及悠遊卡繳費。


    辛亥水安停車場 XINHAIXUEIAN Parking Lot (62車格)

    臨時停車收費方式

    日期
    時段
    計費方式
    全年
    00:00~24:00
    平日每半小時10元(無最高上限)
    Weekday $10/ 30min(No Limitation)
    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每半小時10元(無最高上限)
    Holiday $10/30min(No Limitation)
    營業時間:24Hr


    身心障礙者憑證前4小時免費、第4小時以後停車半價之優惠。

    如有停車詢問事宜,請電自來水園區管理中心服務電話(02)8369-5104洽詢。

    • 112-03-15

    本處提供電子帳單、簡訊帳單及紙本帳單等3種寄送方式,僅可擇一申請一種帳單寄送方式。如欲變更帳單寄送方式,可至「本處首頁/電子(簡訊)帳單省10元/立即申辦」重新設定。

    • 111-07-29

    一、申請資格須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一)公廁用水:由縣市政府設置、維護與繳交水費之公共廁所,為公共清潔之必要並具公共福利性質,非因營利或執行業務附帶提供,且須具獨立供水水表。
    (二)防疫用水: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一級開設期間之下列用水

    1. 傳染病防治法主管機關用水。
    2. 傳染病指定隔離醫院及應變醫院用水。
    3. 經各級政府機關指定或徵用之公、私立醫療機構或公共場所用水。
    4. 防疫旅宿用水。
    二、應備文件:申請書及佐證文件,詳申請專區
    三、經本處審核通過後,次期水費(基本費、用水費)給予半價優待,惟防疫用水每一水號每月減收水費上限為新臺幣1萬元。

    • 112-06-17

    本處配合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第43條規定,推廣鼓勵使用再生水,並宣導本市道路與植栽之澆灌及洗灑以使用再生水為原則。

     

    1.用途
     再生水可用於公園噴灌、路樹澆灌、路面降溫、景觀用水及工地清洗等用途。

     

    2.取水地點

    (1)迪化污水處理廠:

    地址: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2596-4695。

    (2)內湖污水處理廠:

    地址:臺北市內湖區舊宗路二段2號,電話:8791-1152。

     

    3.取用方式

    每日24小時免費提供取用,首次取用需填寫取用申請書,詳請至衛工處官網「再生水(回收水)專區」查詢。

    • 112-04-21

    詢問非使用相同水池水塔之隔壁棟大樓或附近直接用水(不經水池水塔) 鄰居住戶是否有相同問題,若隔壁或附近鄰居住戶自來水均正常,初步判斷可能是您自家水池水塔等用水設備造成的問題,可撥打87335678聯絡水處協助現場檢驗,詳細判斷確切原因;亦可請參考水處網站/用戶服務/常見問答/水質類/用戶常見水質問題/相關內容進行自我檢視及研判。

    • 112-03-15

    1.繳款後可於本處首頁「水費查詢」查詢銷帳情形。

    2.使用「行動支付」、「台灣Pay」、「全國繳費網」繳費可立即銷帳。

    3.超商繳款需3個工作天進行銷帳,若您於超商繳費請保留「代收款繳款證明單」以保障權益。

    • 112-03-15

    水費逾期,您仍可於簡訊帳單點選「行動支付」、「台灣Pay」、「全國繳費網」立即進行線上繳款,或點選「條碼繳費」產生繳款條碼至超商繳納,違約金併入下期水費收取。

    • 112-01-07

    1. 經濟部於112年1月6日發布「耗水費徵收辦法」,並自112年2月1日起實施:
      • 計徵對象:枯水期間(前一年11月至當年4月),單月使用自來水、地面水(例如溫泉)及地下水三者之加總逾9,000度者。
      • 計算方式:自來水及地面水超過9,000度的部分每度3元、地下水每度3元。
      • 收取方式:水利署彙整統計後發單向用水人收取(北水處僅提供自來水及溫泉用水資料供水利署彙算)。
    2. 依耗水費徵收辦法第8條第2項「用水人繳納之水費已計入自來水事業之水源保育與因應乾旱災害準備之成本,且已逾計徵耗水費額度時,免徵耗水費;低於耗水費額度時,計徵之耗水費應扣除已繳納之額度。」,北水處於105年水價調整時,已納入上述相關成本

    • 107-08-25

    1.)自來水園區目前每年固定舉辦之活動主係為親水節及聖誕音樂會,另為配合特定節日及市府大型市政活動需要,園區亦會辦理或協辦相關活動,民眾可於自來水園區網頁或相關新聞資訊得知。
    2.) 親水節自93年以來,每年皆定期於夏季期間7、8月間舉辦,如為配合中央防疫措施或不可抗力因素,將暫停辦理。
     

    • 107-08-16

    用戶可逕至本處客服中心、各營業分處服務櫃枱繳納或利用超商代收、金融機構代繳、本處網站線上繳費等多元繳費方式,詳情請參閱繳費通知單背面說明或至本處網站-常見問答、收費類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