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溫泉改裝﹖
1.申請條件:用戶欲變更為較小之溫泉供應口徑或接水點位置時,得申請溫泉改裝。 2.應備文件:用戶溫泉申請服務單、身分證明文件、印章(或簽名)及近期溫泉使用費收據。申請人如非溫泉登記之使用人,應出具相關授權證明。 3.申辦手續:請攜帶上述應備文件至本處陽明營業分處辦理,經審查同意後,應繳付所需工料費。 備註: (1)本處供應有特殊困難或影響供應穩定時,得暫緩接受用戶溫泉改裝申請。 (2)用戶申請變更為較小之供應口徑後,日後不得要求恢復,如欲增加供應量,須依新設方式辦理。 (3)用戶申請變更接水點位置時,應有實際需要並符合本處重力流供應之高程差,始受理申請。 (4)溫泉用水設備如須通過他人土地或建築物時,須附所有權人或管理人之同意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