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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

親愛的申請人: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台灣自來水公司、台灣電力公司及業務相關對象(以下簡稱本單位),為提供您高品質及便利的服務,在以下目的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各該個人資料種類詳如各類申請表單所示):(一)供水與排水服務(二)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三)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四)政令宣導(五)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六)消費者保護(七)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八)其他中央政府機關或地方政府機關暨所屬機關構內部單位管理、公共事務監督、行政協助及相關業務(九)行銷(十)其他經營公共事業(例如:自來水、電力等)業務(十一)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及其他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有關業務項目範圍包含但不限於約期抄表、催收欠費、用水異常、節水及推廣電子帳單等。

本單位於營運地域範圍及運作期間內,將以書面、電子文件、電話、傳真、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等符合法規之方式妥善使用並保管您的個人資料。您可以用親辦、郵寄、傳真、電話之方式向各該服務提供單位(即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台灣自來水公司、台灣電力公司),申請就您的個人資料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與刪除,我們將在符合法令及內部作業規範的前提下決定是否同意。

您以書面或電子方式於表格留下資料,代表您已閱覽並同意本條款。若您無法提供個人資料或資料不完全及錯誤時,本單位將有權決定是否提供服務,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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