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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管道

(一)法務部廉政署檢舉管道:

1、「現場檢舉」:廉政署北、中、南部地區調查組均設有專人負責受理現場檢舉事項,時間為上班日08:30-12:30及13:30-17:30。
2、「電話檢舉」:設置0800受理陳情檢舉免付費專線,電話為「0800-286-586」(0800-你爆料-我爆料)。(上班日08:30-12:30、13:30-21:30;週休二日及國定假日08:30-12:30、13:30-17:30)
3、「書面檢舉」:郵政信箱「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4、「傳真檢舉」:傳真專線「02-23811234」。
5、「網頁填報」:開啟廉政署網站首頁「檢舉和申請專區」-「我要檢舉」。

(二)臺北市政府政風處廉政熱線:1999(外縣市請撥 02-27208889)轉1743 (一起肅貪)

(三)臺北市陳情系統:https://1999.gov.taipei/Front/main

(四)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政風室:(02)8733-5885

二、受理檢舉範圍

 (一)貪瀆行為

1、機關承辦採購作業涉有圍標、不當限制投標規格或資格、 驗收不實、浮報價額數量或收取回扣。
2、利用執行職務之便詐取財務、藉機索賄或違法包庇。
3、竊取或侵占公有財物。
4、利用公家設施或資源謀取私利。
5、偽造、變造公文書。
6、利用親屬或勾結廠商營私舞弊,獲取私利。

(二)違反保密規定

(三)違反公務倫理行為 例如接受不當之餽贈、請託關說或飲宴應酬,或是違反公務員利益衝突迴避事項。

(四)其他意見及建議 例如是否有機關作業流程不夠透明、過當或無效管制,可能因此產生貪瀆空間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