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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項目 用戶毀損水表賠償及補裝
處理期限 1小時
承辦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客服中心暨各營業分處櫃檯,電話、傳真、地址:詳如附表
受理方式 櫃檯直接受理
申請方式 書面申請
法規依據 本處營業章程第十七條
應備證件 1.用戶毀損水表補裝申請書
2.水費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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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