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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隸屬於臺北市政府,為本府事業機構,置處長1人、副處長2人、主任秘書及總工程司各1人、專門委員3人、副總工程司2人,下設10科5室1中心5營業分處及所屬工程總隊,現有1,069人,組織架構圖如下: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組織架構圖 處長  副處長  處本部  處本部  企劃科  工程總隊  淨水科  供水科  技術科  水質科  業務科  展業科  財務科  供應科  總務科  資訊室  勞工安全衛生室  教育中心  東區營業分處  西區營業分處  南區營業分處  北區營業分處  陽明營業分處  會計室  人事室  政風室
處本部包含處長、副處長(2人)、主任秘書、總工程司、專門委員(3人)、副總工程司(2人)、一級管理師(3人)、三級管理師及管理士(5人),共19人。

本處各單位及所屬工程總隊職掌如下:

一、企劃科(15人):經營發展規劃、研考業務及法制等事項。
二、淨水科(145人):水源、取水、淨水及出水設施之操作維護管理等事項。
三、供水科(99人):水量水壓調配監控、管網改善管理、管線檢測漏與規劃及加壓設備維護操作與管理等事項。
四、技術科(64人):工程需求彙整與計畫審查、工程技術與規範制度研訂、工程業務督導、工程圖資及系統管理、用水設備管理及研究等事項。
五、水質科(26人):水質監控、檢驗、調查、管理、改善及相關技術研發等事項。
六、業務科(33人):營業與用戶服務規劃管理及水費帳務處理等事項。
七、展業科(15人):附屬事業經營管理等事項。
八、財務科(15人):財務調度、水價擬定、財產管理及出納等事項。
九、供應科(26人):招標採購及物料管理等事項。
十、總務科(33人):文書、檔案、總務之管理與公關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
十一、資訊室(25人):應用系統開發及電腦設備管理等事項。
十二、勞工安全衛生室(19人):職業安全衛生、勞工安全健康保護與防災業務之規劃管理及駐警管理等事項。
十三、教育中心(8人):教育訓練規劃與執行及環境教育等事項。
十四、東區營業分處(76人):用戶服務、抄表收費、給水業務及管網操作維護等事項。水號大區為2.F.N.I.E.K(中山、松山、信義 、南港、內湖、汐止)。
十五、西區營業分處(77人):用戶服務、抄表收費、給水業務及管網操作維護等事項。水號大區為4.Y.D.C.A(中正、萬華、中和、永和、新店安坑)。
十六、南區營業分處(75人):用戶服務、抄表收費、給水業務及管網操作維護等事項。水號大區為1.M.H.J.B(大安、中正、信義、文山、新店)。
十七、北區營業分處(60人):用戶服務、抄表收費、給水業務及管網操作維護等事項。水號大區為3.S.X.(大同、延平、社子、三重)。
十八、陽明營業分處(74人):用戶服務、抄表收費、給水業務及管網操作維護等事項。水號大區為P.W.V.T.L.U(石牌、北投、陽明山、天母、士林、劍潭)。
十九、會計室(23人):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二十、人事室(14人):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二十一、政風室(10人):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二十二、工程總隊(117人):水源、自來水設施之擴充及改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