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條件:如果您是本處新北投溫泉區的普通用戶,可申請分時供應6小時或12小時分時供應,您可視需求選擇申請。申請後,本處會派員至貴戶溫泉使用設備現場勘查,如符合裝置分時供應開關設備者,即可受理申請。
- 應備文件:申請時須持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及近期溫泉使用費收據辦理,如果您不是溫泉登記之使用人,代理人也須攜帶身分證並填寫委託書。
- 申辦手續及繳費:請攜帶上述應備文件至本處陽明營業分處辦理,並結清溫泉使用費及繳交申請費100元/支,詳細收費金額可參考本處溫泉使用費價格表。
- 分時供應費用計算方式:
分時供應設備維護管理費:僅普通用戶申請分時供應須繳交,費用成本包含安裝分時供應開關設備、設備零件更換及設備維護檢測等,每戶每月300元。 例:【新北投溫泉區】12mm(口徑)1支
若採分時供應方案(6小時),每日供應量10(m3)x 6/24(小時) x 30(天) x 23元 +分時供應設備維護管理費300元 = 2,025元;
若採分時供應方案(12小時),每日10(m3)x 12/24(小時) x 30(天) x 23元 +分時供應設備維護管理費300元 = 3,750元溫泉使用價格表口徑(毫米) | 12 | 15 | 20 | 24 | 30 | 36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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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稱流量(CMD或m3) | 10 | 15.6 | 27.8 | 40 | 62.5 | 90 | 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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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時供應 | 6小時 | 2,025 | 2,991 | 5,095 | 7,200 | 11,081 | 15,825 | 21,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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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小時 | 3,750 | 5,682 | 9,891 | 14,100 | 21,862 | 31,350 | 42,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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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價格表不分使用泉別及種別,費率一致。 2.分時供應價格限溫泉普通用戶適用。 3.分時供應分每日6小時及12小時供應2種,費率係以24小時供應時數比例加計「分時供應設備維護管理費」300(元/月/戶),每戶第2支起免計。 |
- 安裝完妥後不得自行更換位置,若須更換位置,須向本處申請,並繳交分時供應改裝工程費5,800元/處。
備註:
(1)分時供應是依用戶使用特性為原則,針對使用人及量較少的單一住家規劃提供適時適量的供應方案,溫泉集合及營業用戶因使用人及量較多,一律24小時供應。
(2)為維溫泉供應穩定,申請分時供應後,可依使用狀況申請恢復24小時供應,惟恢復24小 時供應後,2年內不得再申請分時供應。
(3)申請分時供應的用戶,不得再申請溫泉中止。
(4)普通用戶如接用之溫泉口徑、支數為1支以上,須選擇同一供應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