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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08-16

    一、用戶於申請溫泉新設或既有建物改建須沿用原溫泉時,應檢具相關文件送本處陽明營業分處審查,經審查同意後,始得施工;工程完竣後經查驗合格,始供應溫泉。
    二、應備文件:
    (一)新建物
    1.溫泉用水設備設計圖審查申請表。
    2.建築圖副本。
    3.溫泉用水設備設計圖。
    (二)既(舊)有建物
    1.溫泉用水設備設計圖審查申請表。
    2.使用執照竣工圖。
    3.建物溫泉用水設備設計圖。
    三、用戶於建物改建時,未辦理用水設備設計圖送審或報驗者,本處得依章程第24條停止供應溫泉。
    四、如尚有其他與「溫泉用水設備設計圖送審」有關之問題,請洽(02)28882118,將有專人為您解說。

    • 112-03-15

    水費逾期,您仍可於簡訊帳單點選「行動支付」、「台灣Pay」、「全國繳費網」立即進行線上繳款,或點選「條碼繳費」產生繳款條碼至超商繳納,違約金併入下期水費收取。

    • 107-08-25

    1.) 可上自來水園區網站(waterpark.water.gov.taipei)查詢或於搜尋網站輸入「自來水園區中文版」即可獲得該館介紹資訊。
    2.) 如需進一步資訊請洽02-8369-5104管理中心詢問;此外,亦可於現場詢問博物館導覽志工或服務人員進行初步了解。
     

    • 111-01-20

    公寓大樓通常使用沉水式泵浦(pump),將蓄水池自來水,打上水塔,再供各樓住戶使用,若使用不適當之沉水式泵浦,故障時可能產生漏油現象,污染自來水。飲用水系統常見沉水式泵浦有水封式及油封式兩種,水封式以水冷卻軸承,內部水封式,冷卻效果佳;油封式以油冷卻軸承,故障時漏油可能污染自來水,對水質有影響,因此建議使用不銹鋼外殼水封式沉水泵浦避免污染自來水﹗

    • 112-02-13

    即日起,用戶至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美廉社】持水費通知單繳費或以多媒體事務機列印繳費單繳費,皆可於繳費前出示「手機條碼」供店家掃描,本處銷帳完成後,發票將自動儲存至「手機條碼」。

    以多媒體事務機列印繳費單繳費並使用「手機條碼」儲存發票,本處不再寄發繳費憑證,發票號碼請於本處銷帳完成2工作日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查詢。

    已儲存至手機條碼之發票中獎,將由財政部通知,本處不再寄發「中獎通知單」,如有領獎問題,請洽「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客服專線:0800-521-988。

    領獎相關流程請詳見財政部網站:

    • 106-01-16

    • 107-08-23

    本處施工品質管制包括市府等上級單位考核、本處督導考核及廠商自主檢查等三級品質管理,另外監工人員必須於施工次日進行路面巡查,所屬長官亦會加強抽查。請問您覺得施工品質不良的詳細地點在哪裡?我會轉告本處督導查核單位進行查核。若您對於本處施工品質有其他意見,可透過全民督工專線:0800-009-609(網址:http://www.pcc..gov.tw)或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反映。

    • 107-08-25

    1.) 為方便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辦理文化育樂活動或拍攝商業影片,本處訂有「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園區場地使用管理要點」,有關自來水園區場地租借方法、費用均於該要點有詳盡規範。
    2.) 場地租用費率視租借場地位置、時段及平、假日而定,以假日租借公館水岸廣場為例,租借09:00~13:00、13:00~18:00及18:00~22:00各時段場地使用費分別為11,000元、7,000元及12,000元。民眾可上自來水園區網站(waterpark.water.gov.taipei)查詢「自來水園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表」,或於機關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7:00)洽02-8369-5153陳小姐詢問。
    3.)場地租借時間如為自來水園區非營業時間亦可專案配合辦理租借,詳情請於機關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7:00)洽02-8369-5153陳小姐詢問。

     

    • 112-03-15

    本處簡訊帳單發送號碼為政府專屬短碼簡訊「111」,收到簡訊帳單請先確認代表號。

    • 107-08-24

    1.)以電話02-8369-5104預約,或上自來水園區網站(waterpark.water.gov.taipei)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傳真02-8369-5105預約。

    2.)園區預約導覽僅提供定時導覽時段辦理,導覽時段如下所列,惟考量導覽時段人力調度與聯繫,敬請於預訂導覽日3日前預約,以利人員排程及連絡。 

    定時導覽資訊

    3.)導覽內容:自來水博物館,每次約半小時。

    4.)導覽對象:國小以上學生及社會團體,每次以40人為限。

    • 106-01-16

    口徑
    原月費
    新月費
    6hr分時月費
    12hr分時月費
    分時供應 口徑-月費案例
    12mm3,1506,9002,0253,750
    15mm4,91210,7642,9915,682
    1. 提供分時供應申請方案
      普通用戶得申請每日分時時間為上午6時至晚上11時,固定時段6小時或12小時分時供應機制,須配合在溫泉使用端裝設分時供應設備,使用費依24小時供應時數比例加計設備維護管理費300元/月,選擇6小時方案月費甚至低於現行溫泉使用費,分時供應費率案例如上表:
    2. 提供中止申請方案

      考量溫泉使用之季節性,除已申請分時供應之用戶外,用戶可於淡季或一定時間內申請中止,中止期間雖本處相關設備與經營人力仍持續運作,用戶無須負擔相關費用,僅需於恢復供應時繳交復用費2,562元/支,每年申請中止期限最長為4個月。

       

    • 111-03-28

    既有用戶換裝智慧水表,須採整棟換裝方式,由管委會或住戶代表提出申請,並依本處「既有建物申請換裝智慧水表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 107-08-25

    1.)「自來水園區自來水博物館區」由本處自營,目前提供65歲以上、臺北市政府退休公教人員(持證明文件)、未滿6歲兒童(未持證明文件時以身高未滿115公分認定)、身心障礙者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及其必要陪伴者1人、設籍臺北市55歲以上原住民之持證長者等可免費進入參觀之優惠。另為鼓勵學校及團體參觀,特別訂有「團體票30人以上8折」優惠票價,及校外教學依購票入園學生人數提供一定名額老師免費入園之優惠。另為敦親睦鄰考量,「自來水園區自來水博物館區」目前提供周邊林興里、水源里、文盛里、富水里等里民購票半價優惠。出示台北通會員享自來水園區團體票價優惠,限本人使用。

    2.) 「親水體驗教育區」已結束營業,退票相關請洽詢(02)2772-7711#221廖小姐。

    3.) 自來水園區附設水岸及公館停車場,目前提供身心障礙者憑證停車前4小時免費、第4小時以後停車半價之優惠。

    自來水園區票價及相關優惠資格如下表

    自來水園區票價及相關優惠資格


    • 112-03-15

    為提供更環保、便捷之繳費方式,可選擇以簡訊帳單收取繳費通知。簡訊帳單係透過簡訊發送繳費通知單連結於用戶登記在本處之手機號碼,點擊簡訊內之連結開啟帳單,可在繳費介面中自行選擇「行動支付」、「台灣Pay」、「全國繳費網」或「條碼繳費」繳付水費。若使用金融機構代扣繳水費之用戶,亦可申請簡訊帳單,每期水費扣款成功後發送簡訊通知,點擊簡訊內之連結,通過驗證後即可開啟繳費憑證。  

    相關圖片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111年8月繳費通知
    • 繳費憑證
    • 112-03-15

    簡訊帳單提供4種繳費管道:

    1.行動支付:點選簡訊帳單內「行動支付」,前往智慧支付平台線上繳費(第三方支付代收)。

    2.台灣Pay:點選簡訊帳單內「台灣Pay」,即可產生QR Code進行掃碼繳費。

    3.全國繳費網:點選簡訊帳單內「全國繳費網」,前往進行線上繳費。

    4.條碼繳費:點選簡訊帳單內「條碼繳費」,即可產生繳款條碼至合作超商、銀行、農漁會或信用合作社繳費。

    • 112-03-15

    為響應節能減碳,減少紙張的耗用,本處提供以電子郵件及手機簡訊等方式發送繳費通知單,統稱為電子帳單。用戶可依自身需求選擇使用「E-Mail」或「手機簡訊」收取帳單,兩者皆享有「e帳單+e繳費,現賺10元」優惠方案。

    • 103-02-06

    1.為了提高管線汰換的工作效率,確保漏水改善成果,北水處以「小區計量」工法為主要管理方式。

    2.此法是首先將供水管網分割為獨立計量區塊(小區),安裝計量表計算該小區售水率後,再挑選漏水最嚴重的小區優先進行管線汰換,並於施工後再裝設計量表評核小區管線汰換之成效。

    3.如此,透過「區塊劃設」、「裝表計量」、「管網改善」、「長期管理」,以嚴控施工品質,並以PDCA循環管理的手段來進行有效漏水管理。

     

    • 106-01-16

    1. 為維護溫泉供應穩定及考量服務品質,本處得視供應供需雙方狀況調整供應時間,用戶申請分時時段須於每日上午6時至晚上11時間,採連續6小時或12小時方式辦理:

    連續供應方式:選擇分時每日連續6小時或12小時。

     

    2. 分時變更:

    (1)連續供應方式變更:6小時改12小時,12小時改6小時。

    (2)分時起迄時間變更。

    申請分時變更後,1年內不得再申請分時變更。

     

    3. 申請分時供應後,用戶須同意本處至其用水設備場所安裝分時供應開關組(含控制開關套件與連接管線),用以控制供應時間,該設備由本處提供,用戶應妥善保管,且用戶須同意無償接用家中電源與負擔電費。

     

    備註:

    (1)分時設備連接管線若有故障或損漏事宜,請用戶儘速通知本處修復,若未即時通知,造成財產損失,自行負責。

    (2)因用戶因素,致分時供應開關組無法安裝或無法正常運作,產生無水情形,用戶應自負無水之責,並依規定繳費。

    (3)為利溫泉管線暢通,用戶申請分時供應後應定期自行僱工清理通管,如無法正常通水,須自負維修之責。

    (4)分時供應開關組,本處每年不定期派員檢測及維護1次,用戶若拒不配合除依附設溫泉營業章程第24條停止供應外,若因此造成用戶損害或損失時,與本處無涉。

    (5)用戶不得擅自調節、變更或毀損本處分時供應開關組,違者依附設溫泉營業章程第25條照接用口徑追償10至20個月之溫泉使用費。

    • 106-01-16

    (一)提升服務品質、精進取供設備管理維護
     

    加強人力管理、落實責任專區與用戶服務到家,增進用戶滿意,對於取供設備維護管理能投注更多資源,強化溫泉水質、水溫、水量三面向全面提升,滿足用戶使用需求。

     
    (二)反映營運成本,減少虧損
     

    本處於94年溫泉法實施後,因應溫泉取供事業成立,為提升溫泉服務品質及滿足用戶需求,逐年投入大量經費辦理溫泉取供設備更新及擴充,收支失衡日趨嚴重,近5年平均每年虧損達2千2百餘萬元。本處係自負盈虧之事業單位,盈餘依法繳庫,溫泉虧損由自來水基金盈餘填補,等同由全民買單,違反使用者付費原則,為利溫泉取供事業永續經營,亟須調整溫泉使用費,以改善財務結構。

    • 106-01-16

    1. 溫泉並非民生必需品,基於公平性及使用者付費原則,相同的水量不宜有差別計價,所有供應費用成本應由使用者公平分攤。
    2. 北投溫泉因泉質具酸性及易結垢特性,且以重力流方式供應,在強酸、維持泉溫及磺泥淤塞等情形尚無法克服下,經評估難以裝表計量,目前以口徑計量係依水利公式換算每日供應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