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接水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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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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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
繳費方式 | □免繳納規費 ■ 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網路ATM ) ■ 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支票或匯票、悠遊卡) |
處理時限 | 1.一般申辦(非網路): (1)小件:5日(口徑 25 毫米以下或長度 10 公尺以內或 3只水表以內者。) (2)中件:8日(口徑 50 毫米以下或長度 40 公尺以內或 10 只水表以內者。) (3)大件:11日(口徑 75 毫米以下或 50 只水表以內者。) (4)專案:個案簽辦(口徑超過 75 毫米或超過 50 只水表者應專案簽報辦理。) 2.網路申辦:□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1)小件:6日(口徑 25 毫米以下或長度 10 公尺以內或 3只水表以內者。) (2)中件:9日(口徑 50 毫米以下或長度 40 公尺以內或 10 只水表以內者。) (3)大件:11日(口徑 75 毫米以下或 50 只水表以內者。) (4)專案:個案簽辦(口徑超過 75 毫米或超過 50 只水表者應專案簽報辦理。) 3.須請釋或會外機關(個案性)增加時限:無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
法規依據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 |
承辦單位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各營業分處工程股 連結 |
備註 | 1.處理時間不包含申請路證和配合裝表事項。 2.申請接水之建物位於臺北市(不含陽明山國家公園),得以電腦查詢建物資料替代,免附建物使用執照或建物所有權狀;申請接水之建物位於新北市或陽明山國家公園,目前尚無法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須檢附建物使用執照或建物所有權狀供查驗。 3.郵寄申請書請蓋妥印章或簽名;郵寄申辦屬預約(填報)申請,申請人須臨櫃繳驗相關應備證件。 4.設籍臺北市接水申請一址多表之申請人,得以電腦查詢全戶戶籍資料替代,免附全戶戶籍資料正本;設籍新北市申請人,目前尚無法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須檢附全戶戶籍資料正本供查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