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項目 | 溫泉中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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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 1.溫泉中止申請書。 2.申請人為自然人者請檢附身分證明文件;集合住宅者請檢附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及主委證件等影印本;營業戶者請檢附變更登記表、營業登記證或繳稅證明及負責人證件等影印本。 3.委託申辦者,除檢附前述應備文件外,須填具委託書及檢附代辦人身分證明文件。 |
申請方式 |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
繳費方式 | □ 免繳納規費■須繳納規費 ■提供網路繳費方式(網路ATM) ■提供非網路繳費方式(臨櫃繳費、實體ATM) |
處理時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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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依據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附設溫泉營業章程 |
承辦單位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陽明營業分處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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