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水費繳納明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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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 - 水費繳納明細申請書。
- 水費單據。
-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網路申辦可使用MOICA(自然人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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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傳真申辦、電話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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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方式 | 網路繳款: □臺北市政府智慧支付平台■網路 ATM□線上信用卡□其他 非網路繳款: ■臨櫃繳費■金融機構匯款■信用卡■郵政劃撥□超商繳費□支票或匯票□電話繳款■悠遊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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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時限 | - 一般申辦(非網路):0.125日(1小時)
- 網路申辦:1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 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 須層轉核釋: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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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客服中心暨各營業分處櫃檯;電話、傳真、地址:如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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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 申請中、 英文版水費繳納明細(105年以前為繳納證明),若一次申辦多期或多戶(張),每筆水號臨櫃取件10元、非臨櫃郵寄送達18元;非本人申請除繳驗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外,尚須填具授權書,檢附授權人身分證影本,並由授權人簽名或蓋章。
- 若用戶一次申辦多戶(張)者,處理時限得酌予延長:
(1)一般案件1小時。 (2)大宗申請案件: A.30件以內處理時限1日。 B.超過30件處理時限專案簽辦。 - 電話申辦屬預約(填報)申請,申請人須臨櫃查驗相關證件及取件,或採郵寄至用水地址,如指定寄送地址,應以傳真、郵寄等方式提出相關佐證資料。
- 郵寄、傳真申請書請蓋妥印章或簽名,如不克臨櫃領件,請檢附回郵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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