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項目 | 水費繳納明細 |
處理時限 | - 一般申辦(非網路):0.125日(1小時)
- 網路申辦:1日 ■全程式□非全程式□網路預約
- 須會外機關審查(個案性):無
- 須層轉核釋:無
|
承辦單位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客服中心暨各營業分處櫃檯;電話、傳真、地址:詳如附表 |
受理方式 | 櫃檯直接受理或線上申辦 |
申請方式 | 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郵寄申辦、傳真申辦、電話申辦、網路申辦(全程式) |
應備證件 | - 水費繳納明細申請書。
- 水費單據。
-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網路申辦可使用MOICA(自然人憑證)。
|
備註 | - 申請水費繳納明細(105年以前為繳納證明),每次申辦單戶1期不予收費,惟若一次申辦多期或多戶(張),每筆水號臨櫃取件10元、郵寄取件18元;非本人申請除繳驗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外,尚須填具授權書,檢附授權人身分證影本,並由授權人簽名或蓋章。
- 若用戶一次申辦多戶(張)者,處理時限得酌予延長:
(1)一般案件1小時。 (2)大宗申請案件: A.30件以內處理時限1日。 B.超過30件處理時限專案簽辦。 - 電話申辦屬預約(填報)申請,申請人須臨櫃查驗相關證件及取件,或採郵寄至用水地址,如指定寄送地址,應以傳真、郵寄等方式提出相關佐證資料。
- 郵寄、傳真申請書請蓋妥印章或簽名,如不克臨櫃領件,請檢附回郵信封。
|
線上申請注意事項 | - 聯絡電話務必詳填,以便通知應繳證件及相關事項。
- 非本人申請水費繳納證明,除繳驗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外,尚須填具授權書,檢附授權人身分證影本,並由授權人簽名或蓋章。
- 若您所申請為3年前之資料, 請於申請日1週後,至指定營業分處驗證暨取件。
|